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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22:44: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福建
一个小小的建议:既然4月26日发布市值管理,其中第四章六条信息披露约定“公司可自
一个小小的建议:既然4月26日发布市值管理,其中第四章六条信息披露约定“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为何明知故犯,6月24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然大股东司法拍卖于10-10京东司法拍卖成交已经公示,投资者及股东关心的新国资股东缴款事宜已经超过成交约定的缴款日期(10月25日),为什么还不发布相关信息,这叫不作为。一个明知故犯又不作为公司如何市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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