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5-06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通过书面方式参加董事 9 人,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章程最终修订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监事会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及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备注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名称变更及修订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2.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2.04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修订
2.05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2.0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2.07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名称变更及修订
2.0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2.0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2.1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2.1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修订
2.12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2.13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2.14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2.15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修订
2.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2.17 信息披露制度 修订
2.18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2.19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修订
2.20 子公司管理办法 修订
2.21 内部问责制度 修订
2.2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2.2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2.2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名称变更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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