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5-02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
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五)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4 日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于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红柳道 2 号 289
数字半岛 4 层 A 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4.0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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