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9-08-25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LUOLAI HOME TEXTILE CO., LTD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湖大道169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层)招股意向书
1-1-1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3,51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1%
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40,363,100 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2009 年7 月24 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上海罗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南通众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
伟佳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
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股东北京本杰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星邦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2007
年11月23日起四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招股意向书
1-1-2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
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招股意向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526.31 万股,本次拟发行3,510万股流通股,
发行后总股本为14,036.31万股,全部为流通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莱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南通众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伟佳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
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司股东北京本杰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星邦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
2007年11月23日起四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如果本次股票获准发行,则本次
股票发行之日前所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
同享有。
三、报告期内公司对业务架构进行了一定调整:2006年1-5月,公司除自行对
外销售产品外,为充分利用控股股东上海罗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地处上海的地域、
人才等优势,对上海罗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也销售部分产品,再由上海罗莱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对外进行销售。2006年6月,上海罗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设立了
销售公司,自此不再销售本公司产品,由新设的销售公司承接销售本公司产品的
销售业务,2006年11月末本公司全资收购了销售公司。
2006年1-5月,公司因与上海罗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销售对公司毛利和
净利润的影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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