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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2 18:03:09 股吧网页版
遥望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1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3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与他人新设企业、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或减资达到中国证监会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从其规定。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实际经营管理需要,需另行制定专项管理制度规范的对外投资行为,不在本制度规范之内。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参股、并购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参股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对公司业绩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投资行为的决策主体,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一)股东会的权限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董事会的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三)董事长权限

除上述由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投资事项外,其他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批。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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