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遥望科技”、“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6,603.7692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90元/股。截至2021年9月24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2,972,074,686.80元,扣除发行费用51,253,887.03元,募集资金净额2,920,820,799.77元。
截止2021年9月24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66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888,990,651.7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80,350,391.11元;于2021年9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08,640,260.65元。公司将“社交电商生态圈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24,814,379.8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7,015,768.1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9月29日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鉴于公司此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杭州遥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遥望网络”)、杭州施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施恩”)、杭州遥翊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遥翊”)、杭州迅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迅汐”)、杭州灵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灵量”),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方便募投项目的实施,遥望网络、杭州施恩、杭州遥翊、杭州迅汐、杭州灵量分别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未来科技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1年10月18日、2022年8月5日、2024年12月25日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或邮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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