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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4 18:15:08 股吧网页版
遥望科技: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5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
(即 2024 年 8 月 5 日—2025 年 2 月 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 1 名内幕知情人(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根据其已出具的书面承诺,上述内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基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 32 名激励对象(含上述 1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其中 9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是由于往期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11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是由于往期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以及个人基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进行的操作,12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是个人基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进行的操作。经公司核查并根据上述激励对象已出具的书面承诺,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是基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存在股票买入行为。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在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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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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