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更新稿)
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本财务顾问”)作为上海摩尔智芯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摩尔智芯”)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就其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有关内容出具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是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权益变动的基础上,发表财务顾问意见,旨在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广大投资者及有关各方参考。并在此特作如下声明:
1、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向本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出具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2、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报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3、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各方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有关此次权益变动各方发布的相关公告。
5、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权益变动各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目 录
声 明......1
目 录......3
释 义......4
财务顾问承诺......5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6
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6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的核查...... 6
三、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核查......7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辅导与督促情况的说明...... 14
五、对权益变动方式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授权与批准程序的核查...... 14
六、关于本次交易过渡期安排的核查...... 16
七、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出的后续计划的核查...... 16
八、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核查...... 18
九、关于交易协议的核查...... 21 十、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的核查
...... 37
十一、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核查...... 38
十二、关于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核查...... 39
十三、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39 十四、关于对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的核查...... 40
十五、结论性意见...... 40
释 义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禾盛新材 指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摩尔智芯 指 上海摩尔智芯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核查意见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本 赵东明、蒋学元和上海泓垣盛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
次股份转让 指 司 8.1863%、1.8137%和 8.00%股份,合计 18.00%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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