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0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 年9 月5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8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102,583,895.97 元,盈余公积为43,820,454.38 元,资本公积为 1,159,444,188.39 元。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提升股东回报能力,根据《公司法》和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43,820,454.38元和资本公积1,058,763,441.59元,两项合计1,102,583,895.97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起 45 日内,9:00-11:30,13:3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35 号融盛商务中
心 1 幢 24 楼 2410 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洁
联系电话:0512-65073528、0512-65073880
电子邮箱:jie.chen@szhssm.com.cn
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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