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8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彭陈)
本人作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各项职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性,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彭陈,男,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5年7月至2011年9月任江苏海事学院轮机系团总支书记;2011年10月至2013年4月任江苏海事学院轮机系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2013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江苏海事学院航海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2016年1月至今任江苏海事学院轮机与电气工程学院船舶辅机课程负责人。2021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在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自2021年11月1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七次董事会会议,三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七次董事会会议,
列席一次股东大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加强了对公司内控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审查,促进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存在董事离任情况,本人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对董事候选人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提名并选举两位独立董事、一位董事。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主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可解除限售数量及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
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需要决策的议案,本人结合自身经验,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断加强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董事会决策的实现更加科学合理。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及时跟进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管理层及时沟通交流,共同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定期报告的工作计划,主动跟进年报审计的计划、进展,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计划及关注的重点事项,以及就初步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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