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8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闫艳)
本人自2024年1月19日起担任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恪守独立董事职业准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指引的规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参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秉持客观、审慎的原则对审议事项进行独立判断,着力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在履职过程中特别注重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作用。现将本人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闫艳,女,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
学法学硕士学位,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金融法硕士学位,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金融财务方向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委副书记、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特聘公益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指导教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证券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2024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在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自2024年1月1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六次、股东大会两次,本人实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六次、未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严谨履行议案审查的职责。
通过预先审阅会议材料、开展专项核查等方式,深入参与战略规划、风险管控等重大议题的专项讨论。在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判断准则,全面评估议案合规性,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在充分履行尽职调查程序的基础上,对全部审议事项投出赞成票,未出现需特别说明的保留意见事项,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决策中的专业咨询作用及合规审查中的监督职能。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可解除限售数量及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战略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根据《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相关规定,根据上半年度各项经营数据,对销售、生产、研发等关键环节进行评估,分析不同市场区域的收入贡献,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为业务调整和优化提供方向。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实地考察、面对面交流,结合微信、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紧密的联系,本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5天。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运营、规范运作及潜在的经营风险;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跟踪重大事项的进展,以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定期报告的工作计划,主动跟进年报审计的计划、进展,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计划及关注的重点事项,以及就初步审计结果进行充分沟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的披露不仅及时、公平,而且真实、准确、完整,为股东和投资者提供可靠的信息保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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