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鉴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
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一)的规定,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
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为公司第二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6-010),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 40,700 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
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
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鉴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
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一)的规定,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
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
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
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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