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11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
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周一)14:30 开始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2月 15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9 日(周二)
7、出席对象:
⑴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⑷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2233 号深圳湾 1 号 T1 座 2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一)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包括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
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0.00 《关于制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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