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回复之评估师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5〕第 12 号),我们作为该项目的评估机构,现作如下回复:
问题四
《报告书》显示,本次交易属于跨界收购。同时,在标的公司数据中心运营管理层面,标的公司上层股东基汇资本与北京金科基汇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基汇)及北京金科云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云泰)合作,利用金科云泰及金科基汇运营管理团队的行业经验,保证标的公司数据中心安全稳定运营。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标的公司将从金科云泰和金科基汇引入多名关键运维人员及核心管理层,进一步加强标的公司数据中心全流程管理能力。除此之外,标的公司还将部分运维工作委托给专业第三方,以提高公司人力效率。
请你公司详细说明:(5)标的公司从金科云泰和金科基汇引入多名关键运维人员及核心管理层后,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运营能力的影响,收益法评估过程中是否已充分考虑运营模式、管理模式变化所带来的影响,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率等财务指标的预测是否合理。
请评估师对问题(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标的公司从金科云泰和金科基汇引入多名关键运维人员及核心管理层后,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运营能力的影响,收益法评估过程中已充分考虑运营模式、管理模式变化所带来的影响,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率等财务指标的预测合理。
(一)标的公司从金科云泰和金科基汇引入多名关键运维人员及核心管理层后,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运营能力的影响
标的公司从金科云泰和金科基汇引入人员主要为高级管理人员、运维总监、运维高级经理、资产主管、客服部总监、客服部经理、客服专员、机电经理、采购物业经理、财务、法务主管 11 人,是原为标的公司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关键运维人员及核心管理层,转入后与转入前变化不大,故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运营能力的无较大影响。
(二)收益法评估过程中已充分考虑运营模式、管理模式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因业务战略需要,标的公司拟计划实行新管理模式(自运维模式),即北京
金科基汇科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金科云泰科技有限公司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不再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同时原为标的公司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 11 名人员全部转入至标的公司。
上述终止合同已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签订,新转入 11 名人员的劳动合同已
于 2025 年 7 月 1 日签订。
基于上述情况,标的公司管理层对标的公司该些费用未来预测如下:
表三:数据中心管理费(自运维模式)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6年度 2027年度 2028年度 2029年度 2030年度 永续期
4-12 月
租赁管理费 1,307.14 - - - - - -
激励管理费 486.69 - - - - - -
上架管理费 188.68 - - - - - -
人工 300.00 600.00 624.00 649.00 676.00 702.00 702.00
合计 2,282.51 600.00 624.00 649.00 676.00 702.00 702.00
注 1:2025 年 7 月 1 日服务终止,标的公司开始实行新管理模式(自运维模式),无需
再支付租赁管理费、激励管理费,只考虑自运维成本(人工费用)。
注 2:2025 年 4-12 月的租赁管理费、激励管理费为 2025 年 4-6 月(即评估基准日后、
服务终止前)仍需要支付的预计费用;上架管理费主要根据终止协议约定尚需要支付的第五期上架管理费。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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