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5 18:29:40 股吧网页版
年内飙涨逾3倍!*ST宇顺拟跨界收购3家公司100%股权,债务高悬退市风险未解除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K图 002289_0

  5月25日晚,年内涨幅高达308%的大牛股*ST宇顺(002289) 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Olive Ida Limited(以下简称“交易对方”)间接持有或控制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家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ST宇顺同时公告,公司已完成停牌核查,股票将于2025年5月26日开市起复牌。

  同日,*ST宇顺还发布了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但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交所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后续深交所作出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决定,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宇顺”,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据公告,目前,*ST宇顺已聘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并积极协调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核查工作,实施包括不限于访谈、盘点、函证、实地走访等核查程序。同时,公司还在与包括交易对方在内的有关各方就交易方案的核心问题持续进行沟通、磋商和审慎论证。

  *ST宇顺同时提示风险称,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以及审批风险、资金筹集及偿债风险。

  根据*ST宇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450.07万元,负债合计1.55亿元。公司本次交易资金均来自于合法且可用于购买标的资产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若公司无法筹集足额资金,则本次交易价款存在无法及时、足额支付的风险。此外,标的公司目前存在大额借款用于标的公司日常运营,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公司将存在大额债务,相关财务费用可能较高,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以及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标的公司也面临着业务经营相关风险。

  三家标的公司主要面向大型互联网公司等客户提供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存在市场和政策风险。宏观经济波动可能导致下游客户需求和业务收入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也可能对数据中心行业产生一定影响。此外,标的公司还存在主要客户合同期满不能续约或减少合同规模 、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电力价格波动等经营风险。电力成本占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其价格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大。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于2009年9月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摸屏及模组、触摸显示一体化模组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面,2024年,*ST宇顺营收为2.20亿元,同比增长41.94%;归母净利润为-1757.48万元,同比骤降1922.33%;扣非净利润为-2142.91万元,同比下降15.97%。

  因为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了《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自2025年5月6日起, 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级市场上,3月31日至5月20日,*ST宇顺股价一路走高,由4.51元/股攀升至14.54元/股,累计涨幅高达204.18%。其中,自4月10日至5月20日的25个交易日内录得22个涨停板, 年内涨幅更是高达308%。由于股价波动异常,公司于5月21日起停牌核查。

  *ST宇顺坦言,近期股价变动、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等估值指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较大的偏离。

  对于公司股价暴涨的原因,有市场人士表示可能存在游资炒作。重组公告发布于4月22日,但股价自4月10日起已启动涨停,存在消息提前泄露的嫌疑。同时,部分交易日换手率超70%,显示筹码快速流转,游资可能通过‘击鼓传花’模式推高股价。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三家标的公司共同运营着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经建设运营约8000个机柜。此次交易达成后,原本主营业务为液晶显示屏的*ST宇顺将成功转型,成为具备算力数据中心的人工智能概念股。

  然而,如果*ST宇顺重组失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交所规定的相关情形之一,即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相关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

  来源:读创财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