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
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
票简称由“ST 宇顺”变更为“*ST 宇顺”,证券代码仍为“002289”;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3]第2397号)显示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023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4]第0536号)。因此,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
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公司申请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全部消除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2024 年,董事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上述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影响已消除,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深正一审字[2025]第 01002 号)及《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深正一核字[2025]第 01005 号),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2,028.24 万元,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1,576.18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521.39 万元,税后净利润-1,442.32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7.4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2.91万元。虽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但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不断向好,持续经营能力大幅改善,具有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二)公司不存在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规定逐项排查,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8.7 条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且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经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了《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一)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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