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6 人,
实际出席的董事 6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嵇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对公司主营业务、资产及负债、投资状况、未来发展的展望、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分别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与分析。
2024 年度在任及现任独立董事沈八中先生、饶艳超女士、薛文君女士、石军先生、丁劲松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据此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深正一审字[2025]第 01002 号)及《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审核报告》(深正一核字[2025]第 01003 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9)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截至 2024 年期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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