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将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鉴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量来看,时间较为紧张,存在无法
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并披露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风险,公
司将密切关注审计工作进展,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相关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
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历次风险提示性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鉴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量来看,时间较为紧张,存在无法
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并披露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风险,公
司将密切关注审计工作进展,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相关工作。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3 条的规定,为充分提示风险,公司将在本公告披露后,2024 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3、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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