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收购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2、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系签约双方合作意愿的初步框架性约定,尚需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具体交易细节以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正式协议的签署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最终能否达成合作并签署正式协议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本次交易资金均来自于合法且可用于购买标的资产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若本公司无法筹集足额资金,则本次交易价款存在无法及时、足额支付的风险。
4、经初步了解,标的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如重要客户生产经营状况或产品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影响标的公司与重要客户合作的可持续性,如果标的公司难以在短期内开发具有一定需求规模的新客户,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2 日与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Olive Ida Limited(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了《北京房山数据中心项目之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Olive Ida Limited 间接持有或控制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根据《北京房山数据中心项目之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双方同意对标的公司及项目物业进行法律、财务等各项专业尽职调查工作。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最终股权比例、交易价格、支付安排等将以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收购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事宜已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三)估值和交易对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估值尚未确定,待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后,交易双方将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经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作价。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如下:
1、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00%直接持股股东
企业名称 凯星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号码 66651992
成立日期 2016-09-09
企业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办事处地址 1009, 10/F GLOUCESTER TOWER, LANDMARK, 15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2、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100%直接持股股东
企业名称 正嘉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号码 70492605
成立日期 2019-03-22
企业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办事处地址 1009, 10/F GLOUCESTER TOWER, LANDMARK, 15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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