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6 18:26:04 股吧网页版
ST宇顺: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7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奉望”)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 6,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借款利率为借款到账之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LPR),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且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公司及子公司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2、关联关系说明

上海奉望目前持有公司 84,048,06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系公
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全体
独立董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嵇敏先生、张建云女士、钟新娣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因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且公司及子公司
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0 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5500978120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长堤路 301 号 2 幢 533 室

成立时间:2010 年 2 月 5 日

经营期限:2010 年 2 月 5 日至 2040 年 2 月 4 日

法定代表人:张建云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厨房设备安装,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管道配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花草苗木、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张建云女士持股 50%、钟新娣女士持股 50%。张建云女士担任上海奉望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负责上海奉望的实际经营,钟新娣女士不参与上海奉望日常经营管理。张建云女士与钟新娣女士已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在上海奉望股东会会议中按照张建云女士的意向进行表决。

实际控制人:张建云

2、财务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奉望的资产总额为 35,939.32 万元,净资产为

-148.29 万元,2024 年的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58.4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或审阅。

3、上海奉望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奉望为公司的关联方。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上海奉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人民币 6,500 万元

2、借款利率:借款到账之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LPR)
3、借款期限:12 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

4、增信/担保措施:无。

5、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借款事项的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关联方借款系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以上定价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