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月24日电ST宇顺(002289)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和警示函。公告中指出,公司在2024年开展的部分贸易业务财务核算不审慎,主要责任人判断不准确,部分成本和费用科目划分不准确,影响了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违反了相关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根据深圳证监局的决定,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同时,财务核算基础需夯实,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此外,董事长、总经理兼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嵇敏因主要负责相关信息披露问题,受到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表示将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确保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健康稳定发展。
2024年前三季度,ST宇顺实现收入1.35亿元,归母净利润-1555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