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经财政部批准于 2013 年 4 月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7 月更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山东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 30 余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HLB 浩信国际的成员所,2019 年获得德国注册会计师公会(WPK)核发的《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 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0,16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8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38 万元。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1 家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
费共计 7,145.12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 年 2 月 28 日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
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内部控制、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或说明。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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