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仓勇先生、张华阳先生为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持续
督导期自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完毕,中泰证券对募集资金仍存在督导义务。现任保荐代表人张华阳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泰证券决定授权王小星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张华阳先生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仓勇先生、王小星先生,持续督导义务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中泰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张华阳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王小星先生简历
王小星,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先后参与光莆股份 IPO、火炬电子 IPO、浔兴股份非公开、兴业科技非公开、博彦科技可转债、天铁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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