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8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债券代码:128023 债券简称:亚太转债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太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亚太转债”到期日:2023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一)
2、“亚太转债”兑付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一)
3、“亚太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08 元/张(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含
税)
4、“亚太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3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二)
5、“亚太转债”摘牌日:2023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3 号”文核准,浙江亚
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0.00 亿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7〕826 号”文同意,公司 10 亿元可转债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亚太转债”,债券代码
“128023”。
“亚太转债”将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现将“亚太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上浮 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为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即“亚太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08 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
二、到期兑付登记日
“亚太转债”到期日为 2023 年 12 月 4 日,兑付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2
月 4 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亚太转债”全体持有人。
三、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亚太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 108 元/张(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含税),
包含最后一年利息 2 元/张,兑付资金发放日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
四、兑付方法
“亚太转债”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亚太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五、“亚太转债”摘牌日
“亚太转债”(代码 128023)摘牌日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自 2023 年
12 月 5 日起,“亚太转债”将停止转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自 2023 年 11 月 30 日起,“亚太转债”将停止交易。“亚太转债”持有人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亚太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六、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履行纳税义务,征税税率为个人收益的 20%。依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按债券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年票面利率 2%)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8.00 元(税前),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07.60 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有关其他情况请咨询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相关减免上述所得税的税收政策条
款,纳税人可以按要求在申报期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 100.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08.00 元(含税)。
3、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