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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0 19:20:08 股吧网页版
天润工业: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1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0 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天润曲轴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 19 日
在山东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1081018027211。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在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
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商登记手续,换发后的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000613780310U。

第三条 公司于 2009年7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97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于 2009 年 8 月 21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1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76 号文核
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9,411,764 股。

第四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Tianrun Industry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的法定住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润路 2-13 号,邮政编码:264400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9,457,178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采用国际先进技术,致力于汽车零部件、工业智能装备等工业技术领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坚持技术进步,立足科学管理,为全体股东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并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工业智能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工程研究;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曲轴、机床、机械配件的生产、销售;房屋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运输);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发起人所持股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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