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4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82 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2025 年 3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1,139,457,17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7,173,650 股后的
1,122,283,5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00 元(含税)人民币现
金,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224,456,705.60 元=1,122,283,528 股×0.2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69856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即 0.1969856 元/股=224,456,705.60 元÷1,139,457,178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9856 元/股。
三、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根据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原则,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62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9.82元/股-0.1969856元/股≈9.62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万元人民币和回购价格上限9.6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519.7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6%;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500万元人民币和回购价格上限9.6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259.8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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