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刊登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主持人:董事长黄宣泽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6 人,代表股份 345,036,02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6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292,615,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6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49人,代表股份 52,420,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5 人,代表股份 53,557,08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1,13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9 人,代表股份 52,420,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69%。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70,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79%;反对 978,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66%;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70,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79%;反对 978,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66%;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
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68,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536%;反对 971,4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39%;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68,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36%;反对 971,4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39%;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
本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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