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
(2021 年 4 月制订,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完善合规管理机制,明确合规责任,培育合规文化,有效防控合规风险,实现依法合规经营,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各子公司应按照本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相关政策、程序制定相应的合规管理制度,但与当地强制性法规相冲突的条款须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及员工的履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以下简称“适用规则”)等要求。
本规定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规定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其中“制度制定”指将适用规则的要求以公司政策、工作规范、流程管控等方式转化为适于相关部门及员工理解和执行的公司内部制度。
本规定所称“合规责任”,是指各部门和员工个人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有义务严格遵守适用规则的要求,严格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行事,若有违反,则需要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合规管理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全面覆盖。坚持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
(三)突出重点。突出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合规管理,以重点合规带动和促进全面合规。
(四)协同联动。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等工作联动,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五)持续推进。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发展,持续调整和推进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
第二章 合规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党委
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合规要求在公司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应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党建工作机构在党委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第六条 董事会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有关重大事项。
(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和职责。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七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第八条 合规委员会
(一)合规委员会经董事会授权,由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二)审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批准年度计划等,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
(三)审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五)负责批准法治与合规管理工作计划和资源投入,确保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有效执行。
(六)及时制止并纠正不合规的经营行为,按照权限对违规人员追责或提出处理建议。
(七)指导监督各部门和各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第九条 首席合规官
由总法律顾问或由分管法治与合规的副总经理担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牵头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全面法治建设与合规管理年度计划与报告。
(二)负责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提出合规意见。
(三)负责领导开展法治建设与合规管理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制定重大合规风险事项的处理方案,提请合规委员会决策。
(五)负责向董事会和法治建设工作委员会/合规委员会汇报法治与合规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合规牵头部门
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为合规牵头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合规管理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合规人员,整体协调公司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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