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2019 年 8 月制订,2025 年 10 月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规范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提高风险防范与控制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集团《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力求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目标:
(一)合规目标: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报告目标:实现企业内外部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合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三)经营目标:提升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四)战略目标: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避免遭受重大损失,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遵循以下五个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属各企业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
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应将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与日常经营管理紧密结
合,将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理念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各方面、业务流程的各环节,以重大风险评估、重大风险事件管理和重要流程内部控制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服务于日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能分工
第六条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四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公司董
事会,第二层级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层级为公司全面风险与内控管理专职部门及其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相关的职能部门,第四层级为公司各部门。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批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制度;
(二)负责批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负责督导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文化的培育;
(四)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分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高管
组成,公司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工作小组由一级部门负责人及子公司负责人组成,分管全面风险管理的高管担任工作小组组长,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设置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组织架构,明确其工作职责;
(二)负责审议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三)负责审议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四)负责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倡导、培育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文化,推进相关的文化建设工作;
(六)公司面临重要紧急风险事件时,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事件处置工作小组,负责对风险事件组织专项研讨,完成相关信息的搜集、风险评估、制订风险应对策
略,编制《风险应急预案》,明确风险管控的目标和方法,负责向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时汇报风险事件处置相关进展,执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决议,确保风险管控目标达成。
(七)其他工作。
第九条 公司全面风险与内控管理专职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拟订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二)牵头组织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提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三)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工作,提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牵头组织制定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对重大风险进行日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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