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公司 432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
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
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锋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调整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调整后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42,055,525 股(含本数)(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具体发行数量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集团”)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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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总数的 10%,且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的 38%。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罗锋、华晓东回避表决。
鉴于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情
况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罗锋、华晓东回避对本议
案的表决。鉴于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次发行涉及中国信科集团认购比例上限条款,修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的 10%,且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的 38%”。经审核,监事会同意与中国信科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修订稿)》。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罗锋、华晓东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鉴于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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