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的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40余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截止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6,000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本公司同行业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且在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前提条件下,致同所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均履行了必要的聘任程序。
2024年11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对致同所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执业质量等情况,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1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致同所年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并提出相关建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于2025年1月17日、2025年3月14日、2025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相关调整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方案、初步预审情况、年审工作重大事项、审计进展、审计阶段性结果、总体审计结论等问题进行沟通讨论。
(三)根据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以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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