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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2:48:04 股吧网页版
万马股份: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致同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
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 3.55 亿元;2023 年度,审计挂牌公司 163 家,收费 3,529.17 万元。批发零售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于涛,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纪文凤,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莹,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致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就独立性、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工作重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致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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