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健康)
各位股东及代表:
我作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公司 2024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现就我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本人因个人原因,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因此,
2024 年度,第六届董事会共召开 1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 2 次会议,分别
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出席股东大会 1次。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 年本人在履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型 次数 席次数 参与会议次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
数 议
董事会 2 0 2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24 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利润分配、聘请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4 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3、2024 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 发表独
号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立意见
的类型
1 2024 年 1 月2 日第六届 《关于提名杨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的议案》
三、现场办公及现场检查情况
2024 年,我利用自身长期从事电缆及电力设备行业运行技术研究的经验,利用参加董事会的契机,重点对技术方向、产品战略定位、新产品研发方向提出建设性意见。因本人任职至 2 月 7 日,本年度未至企业现场办公。
四、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我担任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时传递行业发展动态信息,并积极为公司未来远景、市场定位及行业分析等事项出谋划策;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我积极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其诉求与建议,并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本人电子邮箱,确保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能够畅通,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科技创新、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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