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18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债券代码:149590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编制。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作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股份”、“发行人”或“公司”)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1 万马 01,债券代码:149590)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 2021 年度利润或股利分配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分配股利的依据
万马股份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分配股利方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2)第 320A00906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206,596.5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4,140,526.75 元后,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35,180,541.75 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 1,543,087,541.16 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1,754,973,069.23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发行人2021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发行人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行人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0,330,762.00 股后的 1,005,158,33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33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30,330,762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二)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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