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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9 19:13:02 股吧网页版
万马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30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方便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上年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 15 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1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持续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公司经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 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 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0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2
名,注册会计师 1,26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于涛,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春媛,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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