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05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896号)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
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2021 年 8 月 5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809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8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4,000,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440,653.34 万
元(2021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
率为 44.8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1.7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85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171.47 万元、22,087.94 万元和 22,305.29 万元的平
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本期债项相关信息等情况。如发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存在或出现可能对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
将就该事项进行必要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级结果。发行人应当及时提供相应资料。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资信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