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证券代码:002273 公告编号:(2025)073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持股计划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晶光电”、“公司”或“本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或“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五、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或“本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与核心骨干(以下简称“持有人”),无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 347 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公司遴选分配及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兜底、补贴等安排的情形。本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8,283.1008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 18,283.1008 万份。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五、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水晶光电 A 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 1,473.2555 万股,约占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9,063.2221 万股的 1.06%。
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1%。本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认购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六、本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12.41 元/股。在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本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七、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权益归属安排: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48 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权益分两期解锁,每期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达成情况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归属期分别为自公司公告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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