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7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9 月9 日召开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2024 年 9 月 10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届满,
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1、根据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 7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2024 年 10 月 16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75.00 万股已于 2024年 10 月 15 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5%,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 8.9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7 日
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号)。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实施了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7.50 万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于2025年5月20 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15.00 万元人民币(含税)。
4、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实施了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7.50 万元人民币(含税)。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即 2024 年 10 月 17 日)起算。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
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均自公司公告股票过
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4 年 10 月 17 日)起计算。
6、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届满,解锁日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解锁股数为 3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 45.00
万股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实施,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最终考核结果将作为各持有人每个权益分配期对应批次持股计划份额所涉标的股票解锁依据。本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对应的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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