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689,617.41 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为-25,529,248.86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7,310,367.72 元,减去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24,243,865.00 元 , 母 公 司 年 末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57,537,253.86 元。截至 2024 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294,138.82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4,294,138.8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行业整体环境和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及目前经营实际,为满足日常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计划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24,243,865.0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5,689,617.41 -63,597,122.06 11,944,982.6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84,294,138.8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57,537,253.8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4,243,865.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5,780,585.6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总额(元) 24,243,865.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备注:以上回购注销金额不包括公司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产生的金额。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
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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