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对《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2024年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
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开展,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围绕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与公司外汇收支情况紧密
联系,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光金、饶洁、钟胜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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