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11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1月11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盘活资产,实现资金回笼,改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出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购买取得并持有的部分不动产,交易标的资产为位于北京市密云区和杭州市江干区(现已更名为上城区)的部分商铺及办公用房。本次交易预计形成资产处置损失2,580.85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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