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10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整合和
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整合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整合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整合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中的部分子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行使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也将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结合监管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梳理,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1、将原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删除原章程第七章监事会,将有关“监事会”的职责统一修订为“审计委员会”,相关条款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均予以删除,或调整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3、本次修改所涉及的条目众多,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修订对比详见附件。
三、制定、修订、整合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具体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修订、整合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更名 是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4 《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是
5 《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 是
6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9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0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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