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8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第三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崂山第三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青岛银行崂山第三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东方雨虹”)之间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折合人民币 10,000 万元。
2、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风行”)之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3、公司与云南安宁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稠州村镇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安宁稠州村镇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风行之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前述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4、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徐州分行”)签署《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公司为江苏银行徐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卧牛山”)之间主合同项下的
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的担保,其中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60,000 万元,对昆明风行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50,000 万元,对徐州卧牛山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60,000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2025 年 3 月 22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 55,000 万元,其
中 26,000 万元为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29,000 万元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青岛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31,000 万元;公司对昆明风行的担保余额为 0 元,因此,昆明风行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 50,000 万元;公司对徐州卧牛山的担保余额为 8,000 万元,均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徐州卧牛山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 60,000 万元。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 65,000 万元(其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26,000万元,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元;公司对昆明风行的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5,000 万元;公司对徐州卧牛山的担保金额为 13,000 万元(其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8,000 万元,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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