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907.0625 万份,涉及激励对象2,823 名。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
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办理完成,共计 2,82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907.0625 万份已注销。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本次应予以注销的 2.5 万份股票期权因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本次无法办理注销手续,待该部分股票期权解除冻结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办理注销手续。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43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138.3375 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对应 2024年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2,38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四个行权期计划行权的 771.2250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综上,
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前述 2,82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909.5625 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本次应予以注销的 2.5 万份股票期权因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本次无法办理注销手续,待该部分股票期权解除冻结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办理注销手续。因此,本次申请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07.0625 万份,涉及激励对象 2,823 名。经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完
成上述共计 907.0625 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议案。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5,200.45 万份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4,773.7237 万股的2.22%。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4,160 人,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8.99元/份。
2、2021 年 3 月 27 日至 2021 年 4 月 5 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
3、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 4 月 26 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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