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议案。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5,200.45 万份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4,773.7237 万
股的 2.22%。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的权利。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4,160 人,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8.99 元/份。
2、2021 年 3 月 27 日至 2021 年 4 月 5 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
3、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共计24 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 24.9 万份,董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
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向 4,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75.55 万份股票期权。
5、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
日后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有 5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变更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放弃股票期权共计 58 万份,因此公司实际向 4,081 名激励对象授予5,117.55 万份股票期权。
6、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8 日)的总股本 2,523,561,4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由于本
次权益分派事项发生在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前,依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48.99 元/份调整为 48.69 元/份。
7、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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