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4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民生银行青岛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
2、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建德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建设银行建德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3、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唐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招商银行唐山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技术公司”或“授信申请人”)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授信申请人所欠招商银行唐山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唐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前述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的担保,其中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60,000 万元,对杭州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70,000 万元,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3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2025 年 3 月 22 日刊登在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 53,000 万元,均
为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 年 3 月 21 日召
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青岛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 160,000万元;公司对杭州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 77,000 万元,均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杭州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 170,000 万元;公司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6,000 万元,均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唐山技术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 130,000 万元。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 68,000 万元(其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53,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 15,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45,000 万元;公司对杭州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 87,000 万元(其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77,000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 1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60,000 万元;公司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余额为 56,000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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