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2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张江科技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浦发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技术公司”)之间签订的主合同项下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各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 万元。
2、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各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 万元。
3、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的担保,其中对上海技术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00,000 万元,对河南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50,000 万元,对苏州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7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2024 年 5 月 14 日刊登在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及《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上海技术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7,809.61 万元,
其中 15,409.61 万元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42,400 万元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上海技术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57,600万元;公司对河南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69,000万元,其中 24,000 万元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45,000 万元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河南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05,000 万元;公司对苏州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 31,000 万元,均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苏州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9,000万元。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上海技术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67,809.61 万元(其中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5,409.61 万元,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
万元;公司对河南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 79,000 万元(其中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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