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陕天然气
股票代码: 002267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陕西长安汇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窑店街道办文创大厦 3 楼 311 室
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国际体育之窗 3 号楼 11 层
权益变动性质: 增加(非公开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 2025 年 8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天然气”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陕天然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协议转让导致的,国有股权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国资监管有权主体的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 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及以上权益的情况......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
的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6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一、备查文件...... 11
二、备查地点......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附表...... 14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陕天然气 指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67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通资本、 指 陕西长安汇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燃气集团 指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燃气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汇通资本转让其所持陕天然气
66,724,52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陕天然气总股本的 6%。
《股份转让协议》 指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长安汇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的《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