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内投资管理
第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四章 融资管理
第五章 审批权限
第六章 其他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融资程序,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所称融
资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各类投
融资行为。
第二章 对内投资管理
第四条 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
本建设、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等。
第五条 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相关职能部室根据公司制度要求,提出公司投资计划,提交相关会议研究;
(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事项需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经营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六条 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包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股权投资、财务资助等。
第七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
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
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财务资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其他投资行为。
第八条 公司短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财务部负责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结合公司资金流量状况,编制短期投资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
(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事项需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经营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九条 公司长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相关职能部室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经研判后提出投资建议,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
(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事项需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经营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 公司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聘请技术、经济、法律
等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咨询;决策投资项目不能仅考虑项目的报酬率,更要关注投资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要采取谨慎的原则。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投资项目的资金筹措和使用的审
计监督;负责重大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章 融资管理
第十二条 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两种方式。股权融
资是指公司发行股票方式融资;债务融资是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票据贴现、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
第十三条 公司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融
资租赁的决策程序: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编制年度融资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并将其纳入年度全面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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