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9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以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可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 5,164,515,12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公司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202,246,460.32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224,646.0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12,524,607.21 元,减去已分配 2023 年度红利 258,920,656.45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35,625,765.05 元。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
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已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7 日、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将 2021 年回购计划中已回购的 24,920,263 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
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进行注销。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24,920,263 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54,756,27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5,219,271,402 的 1.0491%。根据相关规定,上市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因此,以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可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5,164,515,12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公司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a1、a2、a3) 258,225,756.45 258,920,656.45 313,156,284.12
回购注销总额(元)(b1、b2、b3) 155,026,631.76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c1、c2、c3) 971,4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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